【三純齋主人】《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隱公元年聊包養網心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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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隱公元年(4)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廿九日庚子

          耶穌2024年6月5日

 

[年齡]夏,蒲月,鄭伯克段于鄢。

 

這是《年齡》記載的第一次嚴重政變——不過發生地不是魯國而是鄭國。

 

鄭伯,是《年齡》對鄭國國君的標準稱謂。此處的鄭伯,是鄭國第三任國君,謚號為莊,所以后世稱其鄭莊公。他名為寤生。段,是他的同母弟弟。鄢,在明天的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年齡》這條記錄字面意思是鄭包養女人國國君在鄢打敗了弟弟段。

 

《年齡》雖是魯國史,但也記錄了同時代他國的一些嚴重歷史事務,這件事就是典範代表。

 

鄭國當時才成立不久。按《史記·鄭世家》記載,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封本身的弟弟姬友于鄭——在明天的陜西華縣東,姬友就是鄭桓公。后來鄭桓公包養網車馬費見周王室陵夷預感禍患將至,就根據年夜臣太史伯建議,用禮物賄賂當時東虢國和鄶(kuài)國的國君,這兩國君貪圖小利,各自批準給鄭桓公五座城,于包養app是鄭桓公在請得周幽王批準后,就和國人東徙到東虢國和鄶國之間,并把家屬和重臣安頓在了京——這段歷史,史稱“寄帑虢鄶”。在鄭桓公時代,京是鄭國事實上的國都——這里請先記住京這個處所和其歷史位置。

 

周幽王末年戎人之亂時,鄭桓公為王室逝世難。鄭國人擁立其子掘突即位,后世稱鄭武公。鄭武公就是《年齡》這條記錄里鄭伯鄭莊公的爸爸。鄭武公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擴包養dcard張手腕,先后滅了鄶國和東虢國,并把鄭國的國都遷到了制——也請記住制這個處所和其歷史位置。

 

此后鄭國陸續攻占了周邊諸多城邑,實力越來越強。鄭武公的擴張惹起了周平王的猜疑,為打消周平王疑慮,鄭武公又建築了另一座城,并在周平王六年遷都于此,這座名“新鄭”的城就是明天鄭州的前身。“鄭伯克段于鄢”這一年是魯隱公元年、鄭莊公二十二年。

 

來看《左傳》對這年夏日事務的記載:

 

夏,四月,費(bì)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于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逝世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年夜叔。

 

祭(zhài)仲曰:“國都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年夜都不過叁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勝。”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成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年夜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令郎呂曰:“國不勝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年夜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氣。”公曰:“無庸,將自及。”年夜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

 

年夜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年夜叔段,段進于鄢,公伐諸鄢。蒲月辛丑,年夜叔出走共。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掉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走,難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包養違法,有獻于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君子有母,皆嘗君子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泉,隧而相見,其誰曰否則?”公從之。公進而賦:“年夜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年夜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

 

正人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逆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第一段記錄的“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事務,在《年齡》經中并未出現,《左傳》所謂“不書”即不見于《年齡》,屬于有傳無經。由于《公羊傳》《榖梁傳》重要是對《年齡》文辭做的解讀,所以普通《公羊傳》《榖梁傳》要么有經有傳,要么經有記錄而傳不解讀即有經無傳。有傳無經在《左傳》中比較多,在《公羊傳》《榖梁傳》中很少。

 

費伯是魯國的年夜夫。朗,年夜致在明天的山東魚臺縣一帶。“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意思說,魯隱公元年夏日四月,費伯帶包養意思領軍隊在郎筑城,因為這件事不是魯隱公命令做的,所以《年齡》沒有記載——手下官員未奉君令私行行動,更何況是筑城這種在當時意義非統一般的工作,可見剛攝政的魯隱公,本身權威還有完善。

 

從第二段到第五段,講述“鄭伯克段于鄢”全過程。

 

第二段先是交接了幾個人物佈景。申國,是姜姓諸侯國,據說是伯夷之后,杜預注釋說“今南陽宛縣。”封地在明天的河南南陽市一帶。在西周末年東周初期,申國應該還是比較有實力的,畢竟,導致西周滅包養犯法嗎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申國作亂。當時的女人普通沒著名,所以稱呼女人時有一種方法就是“丈夫的謚號+姓”,鄭武公的夫人稱武姜就是這般。這個稱謂翻譯成年夜白話就是“鄭武公那位姜姓夫人”。

 

武姜為鄭武公生了兩個兒子,長子即鄭莊公,次子就是段。按當包養一個月價錢時慣例,諸侯的兒子沒有即位為君的應該稱令郎,所以對于段的標準稱謂應該是“令郎段”,或許依照“昆季叔季”的排行稱其為“叔段”。但《左傳》這里稱其為“共叔段”,有說是因為“共”(注:共通“恭”)是段的謚號,也有說因為后來段出走共,所以這樣稱呼他。

 

依照“立明日以長不以賢”的原則,武姜生的長子鄭莊公就是鄭武公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即便他已經貴為一國之君了,卻始終不被本身的親娘武姜所愛,更要命的是這個親娘還一向謀劃著把他從國君之位上拉下來。武姜之所以對親兒子鄭莊公這般討厭,緣由在于生他的時候“寤生”——對于“寤生”的解釋,我看到兩種。一種說“寤生”的“寤”就是“寤寐思服”的“寤”,“寤生”就是在進睡狀態下生的孩子。還有一種說法說“寤生”的“寤”通“忤”,意思是誕生的時候跟正常孩子紛歧樣——正常的小孩誕生的時候是頭先出母體,反發布鄭莊公誕生時就是腳先出母體,應該屬于難產——這在明天也會讓人嚇出一身汗,何況醫學還不發達的年齡時期,弄欠好會賠上年夜人道命。所以武姜遭到驚嚇是正常。從這個角度講,后一種解釋更通情達理,武姜因為生這個孩子的時候差點本身送死,所以討厭這孩子也就解釋得通了。也正因為這般,這孩子的名就是“寤生”——想想孩子也挺可憐,他沒有任何過錯,幼時想來也很等待來自母親的疼愛,但母親卻沒有給他愛,給他的只是憎惡,一切的母愛都給了弟弟段。年少的這種遭受應該是給鄭莊公留下了不小的心思陰影,以致于后來他對段能下逝世手,估計包養故事也有報復心思所致。

 

與鄭莊公誕生情形構成鮮明對比的,則是他弟弟段,很順利就生下來了。所以武姜也特別疼愛這個小兒子。以致于不顧“立明日以長不以賢”的原則,屢次往跟鄭武公說情,想讓鄭武公改立段為繼承人。但鄭武公明確拒絕了武姜的無理請求。鄭武公sd包養往世后,寤生順利即位,是為鄭莊公。按《史記》記載,武姜是在鄭武公十四年生的寤生、鄭武公十七年生的段,鄭武公在位二十七年往世。則即位的時候鄭莊公也不過十四歲擺佈,段也就十一歲擺佈,兩個都是小孩子。

 

鄭莊公剛即位,就碰到一件辣手的工作。“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這句話雖沒主語,但聯系高低文可以清楚感觸感染到就是武姜為段向鄭莊公提出請求,請求封段于制。制,後面提到過,曾一度是鄭國國包養違法都,就是明天河南滎陽東南的汜水鎮。此處地勢險要,南邊是丘陵,北邊是廣武山,中部是一條東西走向的峽谷——這里就是后來的虎牢關,三國時期的“三英戰呂布”就發生在此。

 

制,無論是地輿地位還是政治位置,對鄭國而言都很是主要,武姜的請求顯然有著深層的考慮。面對這一無禮請求,年少的鄭莊公表現出驚人的冷靜和有主見。他說:“制,這個處所是險要之地(注:巖,即險要),當年虢國的國君就戰逝世于此。換個別的處所我都可以封給段(注:佗,通他,即其他)。”——言下之意當然是堅決不克不及封段于制了。鄭莊公說的“虢叔逝世焉”,講的就包養合約是當初鄭國開疆拓土時與虢國在此激戰,最終殺逝世虢國國君才拿下制邑。

 

被鄭莊公拒絕后,武姜退而求其次,請求把段封在京。京,杜預注釋說是“今滎陽京包養網推薦縣”。在明天河南滎陽的東南,離制不遠,從地圖上看剛好與制成對角線。

 

結合後面講述鄭國歷史時對制和京佈景的特地交接可以看到,這兩地此前都曾是國都,無論政治位置還是軍事位置,都僅次于國都新鄭。武姜為段提出的兩次封地,都隱隱有要與鄭莊公分庭抗禮之意。鄭莊公在拒絕了封段于制的請求之后,面對武姜再次為段請封于京的請求,因為有之前的那句“佗邑唯命”的承諾,只好答應。于是段就封于京,人稱他為“京城年夜叔”——“年夜”通“太”,太叔即強調他是鄭莊公的第一個弟弟。

 

第三段,講述鄭莊公手下年夜臣祭仲向鄭莊公提意見。祭仲名足,字仲。在后面還會屢次出現。針對段就封于京,祭仲發表了一番議論,他說:“國包養女人都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年夜都不過叁台灣包養網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勝。”雉,是現代計算城墻面積的單位,城墻長三丈高一丈為一稚。祭仲認為一座城邑假如年夜于百雉,就短期包養有能夠對中心政權的穩定形成隱患。所以先王定下來的規矩是年夜城邑不超過國都三分之一,中等城邑不超過國都五分之一,小城邑不超過國都九分之一。但段就封的京,鉅細超過當時鄭國的國都,不合適禮制,這會給鄭莊公形成晦氣影響——言下之意就是老蒼生會怎么對待呢?會不會覺得鄭莊公和段,究竟誰是國君?

 

鄭莊公給祭仲解釋說:“姜氏欲之,焉辟害?”——姜氏,指武姜。辟,即避,防止的意思。意思說,我媽要這樣做,有什么辦法?

 

祭仲答覆說:“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成除,況君之寵弟乎?”——祭仲認為武姜這個人貪得無厭,作為國君的鄭莊公應該早早謀劃,不克不及聽任下往,聽任下往就像聽任蔓草繁殖一樣。蔓草都得早點鏟除,何況國君那個受寵的弟弟——言下之意,段不早點除往,對鄭莊公而言遲早是個禍患。

 

鄭莊公對此說出了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多行不義必自斃,祭仲你且耐煩等著看吧!”——鄭莊公比祭仲似乎要沉得住氣。

 

鄭莊公的隱忍,并沒有換來段的滿足。第四段講述段若何得寸進尺。西鄙包養心得、北鄙,即鄭國西部和北部邊境的城邑。貳于己,即同時聽命于國君和本身。

 

包養俱樂部

段號令這兩個城邑要同時聽命于本身,意味著對這些城邑官員而言,出現了事實上的兩個君主,一個是法理上的國君鄭莊公,一個長短法的上級段。這一方面當然是段囂張囂張的體現,另一方面未嘗不是段在試探鄭莊公的底線。

 

這時候另一個人看不下往了。此人名呂,字子封,《左傳》稱令郎呂。有說他是鄭武公的弟弟、鄭莊公的叔叔。令郎呂對莊公說,“一個國家不克不及有兩個君主,您究竟是怎么想?如果準備把國君之位讓給段,就讓我以臣子之禮往事奉段。假如不是這樣想,請除失包養站長落段,省得老蒼生生出他心。”——我讀史書,經常感覺政治人物真的都是心慈手軟,即便是親人,說要除往就能下手。段也是令郎呂的侄子,是鄭莊公的親弟弟,令郎呂都能建議將其除往——所以婦人之仁的人,不適合玩政治。

 

對此,鄭莊公撫慰令郎呂說:“無庸,將自及。”庸,即用,無庸,就是不消擔心的意思。“將自及”是省略句,完全意思是“禍將自及”。鄭莊公就是告訴令郎呂,你別擔心,段這樣做只會自取滅亡——后來的發展公然印證了鄭莊公的判斷。

 

段幾回再三試探,發現鄭莊公并沒有什么劇烈反應,于是又更猖獗,“年夜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即直接把之前的“貳于己”的兩邑收為己邑——這就是光禿禿的挑戰鄭莊公的位置,之前好歹這些城邑體面上還尊奉鄭莊公為國君,這下好了,不聽命于鄭莊公了,獨一上級就是段。段的勢力此時已擴展至廩延,即明天河南延津縣北部一帶。從地圖上看,在鄭國國都以北構成了一個東西走向很長的勢力帶,差未幾鄭國的殘山剩水已事實上歸于段。

 

令郎呂再次看不下往了,對鄭莊公說:“可矣,厚將得眾。”意思是差未幾了長期包養吧,再這樣聽任下往,他的勢力越來越雄厚了,老蒼生都會往歸順他了。

 

鄭莊公對此的評價是:“不義不昵,厚將崩。”意思說段這個人,所做的工作,從臣子角度來說,他對君主不義;從弟弟角度來說,他對我這個哥哥不親。這種人就算看著勢力雄厚強年夜,最終也會掉敗——因為他從一開始就沒有占據道義窪地。

 

估計祭仲和令郎呂對于鄭莊公的說法,雖覺得有理,但心底則未必完整認可——因為他們看來,段已經尾年夜不失落了。但有什么辦法,鄭莊公是國君么,他說了算。

 

第五段講述鄭莊公若何以霹靂手腕忽然反殺最終克段于鄢。

 

面對鄭莊公的幾回再三忍讓,段一看,喲,我哥這是沒把我放在眼里呢,還是人傻啊?機不成掉時不再來,趕緊,抓緊時間修成筑墻,湊集士卒,備好武器,準備襲擊國都發動政變。而偏疼眼的武姜這時候已經準備好了作為內應,里應外合這政變不勝利都說不過往。

 

能夠是段的保密任務做的欠好——我很懷疑其實是早就處心積慮準備整理段的鄭莊公情報任務做得太好,早早在段的身邊安插了眼線——鄭莊公竟然提早了解了段準備發動政變的時間。于是他果斷出手,“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令郎呂年夜兵壓境,京的臣平易近敏捷叛變段向鄭莊公降服佩服,段逃奔于鄢,鄭莊公則痛打包養網單次落水狗,一向追討到鄢。蒲月辛丑包養網車馬費日,段從鄢流亡投靠共。共,杜預注釋說是“共國,今汲郡共縣。”共國是姬姓諸侯國,封地年夜致在明天河南輝縣一帶,歷史上有名的“共和行政”一事,有說就是指當時的共國國君共伯和掌管政權,代周王攝行皇帝事。不過從后面《左傳》記錄看,共國年夜致在魯閔公時代已被衛國所滅。

 

鄭伯克段于鄢到此告一段落,第六段是《左傳》對《年齡》這條記錄的評價。意思說,《年齡》這條記錄說“鄭伯克段于鄢”,因為段不遵照做弟弟的天職,所以不稱其為“弟”;兄弟交惡好像兩個國君兵器相見,所以稱之為“克”;特地記包養app錄“鄭伯”,是譏諷鄭莊公沒教導好弟弟,這樣的結果正遂了鄭莊公的意愿;之所以《年齡》沒有效“出走”,是史官下筆有為難之處。

 

確實能明確感觸感染到《年齡》經里,對作為弟弟的段,有明顯貶斥之意。段,是他的名,他是鄭武公的兒子,《年齡》標準的稱謂應該是“令郎段”,或許依照他是鄭莊公的弟弟成分應該稱呼他為“叔段”,直接稱呼他“段”,顯然是有貶斥意。之所以貶斥他,緣由也很簡單,作為弟弟他造哥哥的反,作為臣子他造國君的反,不弟不臣,確實應該被貶斥。

 

但《左傳》說“稱鄭伯,譏掉教也”,讓人覺得有點希奇。畢竟,“鄭伯”就是《年齡》經對鄭國國君的標準稱謂。並且從魯隱公元年此處鄭莊公出場,到魯桓公十一年鄭莊公往世,《年齡》經這段時間觸及“鄭伯”的記錄一共十五條,單就這個稱謂的字面意思看,這十五處“鄭伯”,沒有任何的特別之處。

 

那么,為何《左傳》會有“稱鄭伯,譏掉教也”一說?

 

在詳細闡述我的見解之前,需求先說明一個條件,即我承認《年齡》經的記錄——留意,我說的是“《年齡》經的記錄”,而不是“《左傳》的記錄”——是存在“微言年夜義”的,良多時候用字確實很是講究。當然,我也承認,《公羊傳》和《榖梁傳》也確實存在過度解讀的現象。

 

若何判斷《年齡》經的一條記錄是隱躲著微言年夜義,還是就是正常記錄?在通讀完《年齡》經和三傳之后,我個人體會是,碰到一條記錄,起首揣摩一下正常情況下,這件事應該怎么記錄,假如《年齡》經的記錄就是這樣,那就沒有特別需求解讀的處所。假如明顯與正常情況下同類事務的記錄文筆分歧,那就要考慮后面的微言年夜義了——這種辨別才能,假如對《年齡》經比較熟習,文字上的直覺會更強烈些。

 

回到“鄭伯克段于鄢”這條記錄。後面說了,對于段的稱呼,明顯有問題。但僅此一點并不克不及說明這條記錄有多么神奇的微言年夜義。這條記錄奧秘在于,正常情況下,其實不應該這樣記錄。

 

那么,正常情況下,這件事應該怎么記錄?

 

鄭伯克段于鄢,本質是年夜夫(段)占據國內某個處所(京/鄢)發動叛亂。類似的事務《年齡》經里良多,舉幾個同類事務記錄如下:

 

(魯襄公二十六年)衛孫林父進于戚以叛。

 

(魯昭公二十一年)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進于宋南里以叛。

 

(魯包養網推薦定公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令郎地自陳進于蕭以叛。

 

(魯定公十三年)晉趙鞅進于晉陽以叛。

 

(魯定公十三年)冬,晉荀寅、士吉射進于朝歌以叛。

 

別的,在《左傳》體系下的《年齡》經里(注:之所以這般說,是因為在《公羊傳》和《榖梁傳》體系下,《年齡》經在魯哀公十四年春季“西狩獲麟”后就結束了,但《左傳》體系下,《年齡》經則一向記錄到魯哀公十六年),在魯哀公十四年還有一條記錄:

 

(魯哀公十四年)宋向魋進于曹以叛。

 

所以,鄭伯克段于鄢,假如依照《年齡》正常記錄此類事務的寫法,其實應該是這樣的:

 

鄭段進于鄢以叛。

 

但這樣記錄有一個問題,表白史官單純對發動叛亂的人持批評態度,意味著孔子認為這件工作上,只是段做得不對——看不出孔子對鄭莊公的態度。

 

假如對《年齡》經的文字記錄表述方法很熟習,就能懂得這件事除了後面說的記錄成“鄭段進于鄢以叛”之外,年夜致還可以有以下幾種表述方法:

 

表述方法1:鄭人克段于鄢。

 

——這樣記錄,意味著孔子認為段的所作所為讓鄭國人都不滿,過錯全在段,並且激起廣泛平易近憤了,比下面提到的“鄭段進于鄢以叛”,對段的批評性更強。

 

表述方法2:鄭克其令郎段于鄢。

 

——這里雖然沒有明確說責任在鄭莊公,但這種直接稱國的記錄,隱含義思是過錯方在國君——這也是為何此處對于段的稱呼我有興趣寫成了“令郎段”。

 

表述方法3:鄭令郎段奔鄢。

 

——這是我自己傾向性最強的一種記錄方法,強調了鄢的主要性。參考《年齡》經對于年夜夫出走的記錄來看,這種表述相對來說隱含的記錄者的價值取向最不明顯——這也是我個人一向固執的見解:假如要盡力客觀記錄事務,就應該如說明文般不帶情感顏色。

 

表述方法4:鄭令郎段出走共。

 

——若按《左傳》記錄,段最后從鄢又出走到了共,要強調他落腳點在共,就應該這樣記錄。

 

但段能否真的出走衛國的共了,我個人對此存疑。因為《左傳》雖然有“蒲月辛丑,年夜叔出走共”的記錄,但此后再未看到段有任何舉動,只要他兒子公孫滑倒還曾興風作浪,所以段大要率在出走共后——甚至在出走共前——就已經逝世了。所謂的“年夜叔出走共”,也許是他的黨羽奉他的尸體出走共。后來的魯隱公十一年,鄭莊公拿下許國后說“寡人有弟,不克不及和協,而使糊其口于四方”,也并不克不及完整證明段當時就順利出逃了。我更傾向于段就逝世在了鄢,所以在這件事里,鄢的位置要重于共,故而假如就后面這兩種記錄來說,我更傾向于“鄭令郎段奔鄢”這樣的表述。

 

綜上,假如按正常寫法,《年齡》這條“鄭伯克段于鄢”記錄中,無論若何是不應該出現“鄭伯”二字——即便“鄭伯”是對鄭莊公的標準稱謂。但《左傳》這段評論,把上述我提到的幾種表述方法都否認了。“鄭伯”二字出現在這里,不合適《年齡》經此類工作的正常文辭伎倆,有異常。之所以異常,讀完《左傳》就豁然開朗:因為孔夫子認為這件工作上,段作為弟弟作為臣子當然有錯,但鄭莊公作為哥哥作為國君,居心縱容他以致于段在錯誤途徑上越走越遠,也有責任。所以,孔子要寫出一條記錄,表白他同時對哥哥鄭莊公和弟弟段都持批評的態度。恰好因為這條記錄異常出現了“鄭伯”二字,這就暗示讀者要往揣摩為何會這般記錄此事,最終蘊藉而完善地傳達了孔子的臧否之意,確實堪稱是微言年夜義的典范——這就是為何《左傳》評價這條記錄時說“稱鄭伯,譏掉教也”。

 

這條記錄謂語用“克”,也很耐人尋味,這是《年齡》經里獨一用“克”描寫雙方對立關系的記錄,自己是兄弟鬩墻的家丑事,鬧成了不共戴天猶如兩國兵器相見,以致甜心寶貝包養網于讓全國人恥笑。

 

第七段和第八段則是這件事的后續。第七段講述鄭莊公對母親姜氏的處置。鄭莊公將她安頓在城穎,并發誓說“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城穎,楊伯峻師長教師注釋說在明天的河南臨潁縣東南。黃泉,代指逝世亡。鄭莊公的意思就是與母親至逝世也不愿再見,可見面對母親,鄭莊公的掃興與仇恨。

 

但很快,鄭莊公后悔了。之所以后悔,我想,也許畢竟是母子連心,也許鄭莊公身為一國之君,在那個講究“孝”的年月他幾多還得顧忌別人對他的見解,母親所作所為再不對,也是母親。可是誓詞在先,若何兩全他也為難。

 

第八段講述潁考叔若何為鄭莊公出謀劃策解決難題。潁考叔是“潁谷封人”。穎谷,楊伯峻師長教師注釋說在明天的河南登封市西。封人,杜預注釋說是“典封疆者”,即鎮守這個處所的長官。潁考叔敏銳地猜到了鄭莊公的心思,于是有興趣設計了一次與鄭莊公共進餐的機會,奇妙的把話題引到母子相處上,并針對鄭莊公的難點給出了一個公道的解決計劃。依照他的計劃,鄭莊公在地下發掘了地道,深及見水,然后與母親在地道重逢,這次相見的過程雙方都很高興,相見之后,按《左傳》的記載是“遂為母子如初”。至于鄭莊公與母親的“遂為母子如初”究竟是真的雙方摒棄前嫌了還是體面上過得往,則只要當事人本身心里明白吧。不過我覺得之所以雙方能“遂為母子如初”,除了後面剖析的國君的顏面也罷殘存的親情也罷,也許還有一種陰謀論的能夠——政治好處下的妥協。武姜極有能夠是申國國君的女兒,這就意味著武姜背后還有著申國的勢力支撐,鄭莊公對此不得不有所顧忌。

 

最后一段,借正人之口,對鄭莊公與母親重歸于好做了評價。“逆子不匱,永錫爾類”出自《詩經·年夜雅·既醉》,意思說后代子孫盡孝之心永不窮盡,那么神靈就會賜福給他們。整段話意思說,正人說:“潁考叔稱得上是純孝,他愛本包養金額身的母親,于是能把這種愛心推廣到鄭莊公身上。《詩經》說:‘逆子不匱,永錫爾類。’說的就是這樣的情況吧!”

 

針對“鄭伯克段于鄢”,《榖梁傳》說法如下: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故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段,鄭伯弟也。何故知其為弟也?殺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為弟也。段弟也,而弗謂弟;令郎也,而弗謂令郎,貶之也。段掉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何甚乎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于殺也。于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云爾,甚之也。然則為鄭伯者宜何如?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段弟也,而弗謂弟”意思說假如段的行為合適弟弟成分,正常情況下《年齡》應該稱呼他為“叔段”而非“段”;“令郎也,而弗謂令郎”意思說假如段的行為合適令郎成分,正常情況下《年齡》應該稱呼他為“令郎段”。“殺世子、母弟目君”則是對《年齡》類似記錄背后規律的總結。目,是“標明”的意思,這句話意思說,假如《年包養意思齡》類似記錄里特地點出國君,則暗示國君要么殺了親兒子要么殺了同母弟——類似記錄后面看到再細說,此處暫且記住這個觀點即可。

 

《榖梁傳》這段解讀意思說,《年齡》用“克”字,指鄭莊公能殺逝世段,但之所以沒有效殺字,是為了表現出段有軍隊共同作亂。段是鄭莊公的弟弟,按《年齡》慣例,假如國君殺了世子或許同母兄弟,則用他的爵位稱呼他。因為這里用爵位稱呼鄭莊公,所以說明段是他的弟弟。段是弟弟,《年齡》卻不稱他為弟弟,是令郎《年齡》也不稱他令郎,就是斥責他的行為有掉做弟弟、做令郎的成分,是以《年齡》鄙視段。但《年齡》也認為鄭莊公做的太過分了,因為事實證明其實他一向想置弟弟于逝世地。特地強調“于鄢”是說鄭莊公一向追到鄢這么遠的處所就為了把弟弟殺失落。在這件工作上處心積慮,就好像從母親懷中硬把弟弟奪過來殺逝世一樣,真是過分。那鄭莊公怎么做才對呢?應該“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在段流亡的時候,鄭莊公應當漸漸追,有興趣放跑弟弟給弟弟一條活路,這才是對親弟弟應有的和氣做法。

 

按《榖梁傳》的說法,《年齡》記載的“鄭伯克段于鄢”六個字,其實蘊藉地說鄭莊公最終在鄢這個處所把段殺了。但《榖梁傳》認為包養條件鄭莊公應該“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作為政治人物,這種情況下鄭莊公假如都不殺段,那真是婦人之仁了——不信,你了解一下狀況兩千年之后玄武門之變李世平易近的殺伐果斷就了解了。

 

《公羊傳》對“鄭伯克段于鄢”這件事,評論如下:

 

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年夜鄭伯之惡也。曷為年夜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罷了矣。段者何?鄭伯之弟也。何故不稱弟?當國也。其地何?當國也。齊人殺無知,何故不地?在內也。在內,雖當國,不地也。不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年夜致跟《榖梁傳》意思差未幾,也是說《年齡》用“克”,表現鄭莊公殺了弟弟段,但沒用“殺”特地用“克”,是強調鄭莊公在這件事上罪惡之年夜。鄭莊公的母親想要立段為國君,鄭莊公卻把段殺了,顯然鄭莊公并不愛這個弟弟,假如真愛這個弟弟的話,還不如當初鄭莊公不給他地盤——鄭莊公當初給他地盤并且幾回再三縱容段就是沒安好意想居心陷段于不義。段是鄭莊公的弟弟,但《年齡》不以弟弟稱呼他,是因為他把本身放在與國君對等的位置來與本身的國家為敵。特地寫明鄢這個地點也是因為這個緣故。后來齊國也發生過類似的工作,公孫無知搞政變被齊人殺了,《年齡》就沒寫明地點,是因為整件事包養故事都發生在齊國都之內(注:齊國這件事發生在后面的魯莊公九年,《年齡》的記錄是“春,齊人殺無知”,具體包養平台事務到時候再細說)。發生在國都之內,即便被殺的人與國君位置對等,也不寫明地點。不與國君位置對等的,就算是殺逝世在國都之外,也不消寫明地點。

 

按《左傳》說法,鄭莊公逼得親弟弟段亡命他國。但按《榖梁傳》和《公羊傳》說法,則是鄭莊公殺逝世了弟弟段。究包養網站竟哪種說法對,史書也沒有一個確切謎底。

 

按《史記·鄭世家》記載,“鄭伯克段于鄢”發生在鄭莊公二十二年,鄭短期包養莊公和段都三十出頭。鄭莊公隱忍了二十多年,終于對這個弟弟一擊到手。我不了解此后若干年,夜深人靜的時候,鄭莊公會不會想起段,會不會想起他們孩提時代——想來兄弟之間多幾多少總會在黃發垂髫的時候有些遊玩打鬧的經歷吧?還有那個若真的如《左傳》所言沒有被殺逝世而只是亡命他國的段,能否亦會在異國他鄉的某個時刻回憶起這些?他們想起這些的時候,心里又會是什么感觸感染?

 

段的抽像,在《年齡》及三傳里談不上好。從傳統角度而言,段就是一個謀逆的亂臣。不過我在網上查資料看到,說《詩經》里的《鄭風·叔于田》和《鄭風·年夜叔于田》兩首詩中的“叔”,就是共叔段,在這兩首詩里,那位“叔”的抽像則長短常美妙的。《詩經》中的十五國風,有點像我們明天說的處所歌謠。歌謠里有歷史痕跡很正常,不止現代,明天也是。有一種說法說“六經皆史”,《詩經》中良多篇章確實似乎能跟當時的一些歷史事務對應上,不過這些與我們此處要探討的話題關系已經不年夜了,所以就不展開說了。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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