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能否容忍蠻橫?
作者:金渡鎰(韓國成均館年夜學傳授、孔教文明硏究所所長)
來源:《社會科學》,2021年第4期
摘要
孟子與荀子對霸道與蠻橫持分歧立場,學界經常將二者互為對比。既有的共識凡是認為,與堅決反對蠻橫的孟子分歧,荀子幾多有些容忍蠻橫,有妥協的傾向。甚至有學者認為荀子認可了蠻橫的品德性。那么,荀子能否是對現實妥協的思惟家?事實上,雖然與孟子分歧,荀子對蠻橫采取了積極的態度,但他只是在剖析非儒家或許甚至可以說是反儒家的統治方法若何在歷史上獲取勝利罷了。是以,根據荀子對蠻橫的歷史認識與剖析而得出荀子容忍蠻橫的觀點是存在問題的。
關鍵詞:荀子;孟子;霸道;蠻橫;德治;法治;
一、導言
品德的幻想主義(moralidealism)是不顧現實的困難,根據品德原則引領生涯的態度,是以偶爾會遭到目標過于理念化、缺少現實性的批評。對此,幻想主義者會找到在必定水平上與現實進行妥協的點,從而在猛攻幻想的同時,現實地發揮包涵性的態度,即變成現實主義者。嚴格而言,這種對現實的妥協是對品德幻想主義的放棄。因為當現實中出現不成防止的情況時,它容納了違背原則的行為。
這種幻想主義與現實主義的對立,經常在中國現代思惟家孟子與荀子中出現,尤其甜心寶貝包養網在他們的霸道與蠻橫的立場中加倍凸顯。儒家思惟中,霸道是依據諸如仁義或禮義等儒家原則的統治方法,而蠻橫是在沒有這個基礎的條件下通過強制,即依附氣力把握政治霸權的方法。與堅決反對蠻橫的孟子分歧,荀子經常被解讀為容忍蠻橫,其來由是在現實中實現霸道的幻想相當艱難1。荀子這樣的妥協立場,不僅認可了蠻橫在現實中能夠獲取勝利,即對它能夠獲取政治統合與國際影響力進行了認可,並且也對蠻橫的品德面孔進行了認可2。學界幾乎把以上懂得當作共識。本文要追問荀子畢竟是不是與現實妥協的思惟家,即本文要懷疑荀子能否在容忍蠻橫的同時在必定水平上放棄本身的品德幻想,從而提醒學界對荀子的既有認識存在誤區。
荀子對蠻橫的確定一面采取了積極態度。但這種剖析只是針對非儒家或反儒家的統治方法若何在歷史上獲得勝利。那種認為荀子對蠻橫的歷史認識與剖析最終導向荀子對蠻橫的容忍的懂得顯然過于倉促。例如,假定我們觀察的是一個把握廣泛商圈的氣勢洶洶的黑幫組織,這個黑幫組織的成員比擬別的類似集體有更好的次序與規則,彼此之間的信賴也更好。那么,這個黑幫組織在比較中凸顯出優勢的緣由可以解讀為這個黑幫組織把握了霸權。但這種剖析并不會直接導向對于不品德組織的品德層面的容忍。與此相反,以上的剖析反而有助于促發對品德上存在問題的貌同實異的組織產生品德警惕。本文將呈現的荀子關于蠻橫的立場與此類似。在這個角度上,本文將提醒荀子依然是能夠與孟子相提并論的品德幻想主義者。
本文的第一個爭論點是,荀子能否遭到法家的影響,容忍了蠻橫?荀子容忍蠻橫是學界已有的認識之一。對此,荀子的立場是霸道需求將蠻橫這種對賞罰兩者進行活用的手腕作為補充。可是,在現代中國,法治在最基礎上被認為是以力,即強制的氣力為基礎。那么,在這個脈絡上荀子通過容忍以力為基礎的統治方法,站到了一向強調德治的孟子的對立面。本文將究查荀子畢竟能否在某種水平上容忍了以力為基礎的統治方法。本文的第二個爭論點是,荀子能否對蠻橫的品德性進行認可3?在當代學界中,荀子認可蠻橫的品德性幾乎成為了共識。但是,對于荀子而言,霸道與蠻橫并無質的區別,存在的只是量的區別,即所體現的儒家價值的多與少;“信”與“年夜節”是蠻橫所體現的品德性;此中,年夜節作為年夜的“節義”,可以懂得為與儒家的焦點價值“義”相聯系。是以,本文要究查蠻橫的“年夜節”或“信”能否與通過霸道才幹體現的焦點儒家原則“禮義”有質的區別。
二、孔孟的王霸觀
孟子將蠻橫定義為力的政治,并把它與定義為德的政治的霸道作對比4。並且他還主張唯有霸道才幹讓蒼生從心底服從。《孟子》中有一節講到,孟子連說起齊桓公都有所忌諱,這是因為齊桓公是年齡時代的霸者之一,他寧可通過說明霸道的方法來取而代之5。許多研討文獻將這一節作為孟子對蠻橫持堅決反對立場的資料6。
在探討荀子之前,我們有需要先檢查一下,關于蠻橫,孔子的設法與孟子的設法有什么區別。這是因為孔子的立場與荀子的相類似7。與孟子堅決反對的態度分歧,孔子對齊桓公的下屬管仲給予了積極評價。據他所言,由于管仲幫助齊桓公統一全國,不僅讓蒼生獲得了福利,還達到了避開來自蠻夷文明馴服的後果8。假如將這個確定評價作為管仲能否是仁者的問題的答覆,那么我們完整可以把它懂得成孔子認為引領蠻橫的管仲合適儒家的價值觀。不僅這般,孔子接著還給予了管仲以“仁”的評價,他提出齊桓公之所以沒有效兵車,即之所以沒有效武力召集諸侯是因為管仲的氣力9。
起首需求指出,從孔子的角度看,由管仲獲取的霸權并不單純以武力為基礎。在雷同的宗旨下,荀子也區分了蠻橫與以氣力為基礎的統治方法。這一點很主要,這是因為:在既有解釋中,孔子對蠻橫的立場與孟子的堅決反對立場構成對比。但假如采用孟子通過德與力的對照得出的霸道與蠻橫對立的區分法,那么不難得出孔子部門承認力的稱霸的推論。本文將在第三節中詳細闡述這般不恰當的推論在荀子的脈絡中是若何被推導出來的。
可是,關于孔子對蠻橫的懂得還存在一些爭論。因為孔子也會批評管仲,他貶低管仲,說管仲懷抱太小,不懂禮義10。問題是若何解釋這種紛歧致。最簡單的方式是,把它包養網站解釋為這是因為孔子本身對于王霸尚未構成系統且明確的立場11。與此分歧,為解決這種紛歧致性,朱熹等宋代學者提出戰略性的闡釋。朱熹通過區分仁人與其功績的方法對孔子的立場進行解釋。在他看來,管仲雖然立下仁之功,給蒼生帶來眾多福利,但他自己不是仁人12。從這個角度上看,孔子對管仲的評價依然是分歧的,也就是說,孔子總體上認包養意思為管仲并不合適儒家原則。在這里,主要的是朱熹的解釋默認的條件,即類似仁者的功績,即便不是仁者也做獲得13。這個默認條件,是在非儒家或反儒家的同時,以對于反倒在政治統合與國際霸權上獲得勝利的事例的歷史認識為基礎。但這種戰略并不僅僅屬于朱熹,荀子早就有過極其類似的歷史認識14。詳細討論我們將在第四節中進行。
三、荀子的力與法
以下是經常用來展現荀子對蠻橫的立場的一句話:“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平易近而霸。”15在這里,霸者與王者彼此對照,作為以法為本的統治者而得以懂得。據已有解釋,荀子主張蠻橫與霸道互為補充。具體而言,由于霸道是樹立在作為儒家原則的禮義之上的統治方法,需求通過蠻橫這種活用賞罰的統治方法作為補充。也有學者把這個觀點懂得成荀子遭到法家的影響所產生的結果16。在此基礎上,也有觀點認為荀子在歷史上被消除在儒家正統之外17。
以下是在思惟史的脈絡中從頭勾畫以上解釋的邏輯的結果。荀子對于法的重視遭到以商鞅為中間的法家思惟的影響。尤其需求指出的是,《商君書》的焦點就是絕不掩飾地憑借氣力進行統治18,這里提到的氣力重要來源于賞罰19。于商鞅而言,法以賞罰體系為根據20。此外,據他的規定,所謂霸者即依附法令糾正諸侯的統治者21。也就是說商鞅支撐蠻橫。假如說荀子遭到商鞅的影響而采取重視法的立場,那么荀子的思惟最終可以歸結為允許強制動員的統治。作為其結果,荀子也可以對蠻橫持開放的態度。風趣的是,這樣的邏輯歸宿也合適把荀子定位于孟子的對立面的邏輯。這種對立格式樹立在通過德與力的對照來區分霸道與蠻橫的孟子二分法的基礎上。借此荀子與孟子在思惟史脈絡中能夠構成加倍鮮明的對比22。
為了探討以上的傳統解釋能否恰當,我們需求考核以下兩點:起首,荀子有無對力的統治給予默許?其次,荀子對于法的重視畢竟有什么特征?它究竟能否可以在邏輯上歸結為對于蠻橫的容忍?
起首答覆第一個問題,荀子不像孟子那樣通過德與力的二分法來區分霸道與蠻橫。他不僅把“強道”這個以力為基礎的統治方法與霸道進行對比,還將它與蠻橫進行了區分23。也就是說,荀子引進了三分法。這種認識比後面提到的孔子的立場更具體系。例如,在《王制》篇中,強者被設定于王者與霸者的最底層,它被定義為要用力贏得勝利的統治者24。荀子主張強道最終會使國家危亡。
在《議兵》篇,荀子采取的是同樣的三分法。此中,荀子把以仁義為佈景的湯與武的軍隊置于上位25,把年齡五霸的軍隊置于中間26,最后把包含秦在內的齊、楚等在戰國時代爭奪霸權的諸侯國軍隊置于下位。通過這樣的三分法,荀子特別針對商鞅與以商鞅的思惟為本而樹立的秦國給予批評27。秦國通過刑法促使蒼生獻身兵戈,在戰場頻繁獲得勝利28。但荀子批評這種壓榨蒼生獲取其精華的方法局限明顯29。不僅這般,通過氣力攻擊他國的國家最終會因擔心他國軋己而提包養網評價心吊膽。并且,他評價秦的軍隊是盜賊,是在尋求好處的過程中由于使各種障眼法與權謀而最終被人顛覆的盜賊30。也就是說,荀子認為,商鞅這種統治方法與軍隊運用終究會走向興起31。
除此之外,與孟子一樣,荀子也使德與力構成了極其鮮明的對比。荀子在歌頌仁者的統治方法時援用了以下一句話:“故曰正人以德,君子以力。力者,德之役也。”32此外,他批評通過德統攝別人是霸道,但通過力統攝別人最終會變得軟弱33。在這些句子中,荀子對于德治的強調與孟子八兩半斤。由此可見,荀子毫無疑問是在批評力的統治方法。即使荀子給予蠻橫以確定評價,但這并不是因為他容忍以力為基礎的統治方法。
對此能夠會出現如下的質疑:荀子對法采取的積極立場能否可以反過來幫助我們確認他是在法家的影響下認可蠻橫?事實上,荀子對法的應用相當靈活。他不僅強調應用賞與罰是霸道的內容之一34,並且他同時也囑咐假如有悖于時政,就需求絕不留情地執行逝世刑。此外《荀子》全篇也有以賞罰體系為框架的法令的內容。
但單靠荀子對法的活用的認可,不克不及判斷荀子遭到法家影響,或離開了由孟子奠定的正統儒家,也不克不及進一個步驟地判斷他接收了蠻橫。這是因為,荀子思惟中的法與法家的法有區別。二者的區別重要表現為:第一,荀子的法以禮義或禮為基礎而制訂35。即他的法是在禮這個根據各種社會分類而制訂的次序與規范體系的延長線上引進的。在這種宗旨下,荀子也提到法不克不及在禮法缺掉的情況下確立36。第二,于荀子而言,法的最基礎是正人37。它的意思是儒家的圣人制訂了法令,只要堅持儒家價值的統治者才幹準確地應用這種法令。在雷同的宗旨下,正人也被表達為治的本源38。并且,荀子將法與地盤、人、道置于同樣的層面上,認為它們配合構成國家的最基礎,此中幫助總管法的中間是正人,是以假如缺乏正人,國家就不克不及運營39。不僅這般,他還提出賞罰是政之終40。
由以上兩點可以發現,荀子的法是國家統治的輔助手腕41。這跟商鞅的認識相反。並且荀子低估了這個輔助手包養意思腕的應用價值。在他看來,國家的統治假如以禮義這個儒家的價值與統治者的德作為基礎,就不需求決心應用法。在這樣的宗旨下,君主假如喜愛禮義,就算不決心應用賞罰,蒼生也可以專心于任務并服從君主42。不僅這般,他還提到假如有正人,法也可以被省略43。假如國家具備禮樂,君主可以不消賞罰,憑借路德之威往順服蒼生。借助這樣的討論,荀子的法只是禮義的輔助手腕的事實變得加倍明確。
此外,荀子還限制了法的適用對象。他提到,禮樂適合統治階級運用,而被統治階層,則更適合運用“法數”44。并且他也說道,假如刑法的管理公正就可以召集蒼生45,假如禮義完備,那么就可以召集正人46。這種主張背后所體現的荀子思惟是,法是針對無法單獨接收禮義的底層階級應用的無限手腕。
可見,我們需求謹慎對待荀子在法家的影響下接收蠻橫的觀點。但今朝為止依然需求對如下問題進行反駁:即便承認法的活用受限且只具有輔助性的效能,也無法否認法在本質上是強制性地把持別人的手腕,荀子終究需求容忍力的政治方法。是以可以認為在這種不成防止的容忍下,荀子最終承認了蠻橫,喪掉了以孟子為正統的儒家的純正性。
可是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向孟子提出。在整部《孟子》中包養app,隨處可見孟子對法與刑具有類似于荀子的立場。好比,他在《離婁》篇談到“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正人犯義,君子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由此可以明確,對孟子而言,法與刑也適合運用在被統治者身上47。此外,孟子談到,在實現仁的時候最主要的是以德為貴,并且假如賢者與有才能的人在職位上,那么國家就會清閑,即便這個時候也需求嚴格請求政刑,假如能做到那么即使是年夜國也會畏懼這樣的統治者48。據此,刑法對于統治國家而言確實是主要的,但依然在實行必定效能。就是在這種容忍法的佈景當中孟子提出了類似于荀子的話:假如王對蒼生施舍暴政就可以省略刑法49。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荀子只是在與孟子雷同的程度上容忍法。對于孟荀二者而言,法都是輔助儒家統治的手腕,包養網車馬費并且它也僅適合于無限對象。而主要的是接下來的內容,它與本文的主題親密相關。假如主張荀子遭到法家的影響開始給予法的活用以確定評價,并且最終是長期包養以容忍了蠻橫,那么在孟子的脈絡上也可以進行同樣的主張。歸根結底,以荀子對法的活用持有確定立場為根據,主張荀子容忍蠻橫的觀點缺少說服力。是以,我們有需要從頭考慮許多已經成為共識的內容。
四、荀子對蠻橫的評價
談到荀子對蠻橫的特征的闡述,除了後面已經討論的章節之外,還有以下句子經常被說起:“義立而王,信立而霸。”50這句話表達了蠻橫是以信為特征的統治方法。并且在《仲尼》篇中,齊桓公作為霸者而具有的特征被表達為:齊桓公不僅具有全國的“年夜節”,還擁有識別管仲的才能的“年夜知”,在眾多晦氣條件下做出了重用管仲的“年夜決”。年夜節、年夜知、年夜決作為霸者的特征而被指出。據眾多已有解釋,這些段落切實表達了荀子若何懂得蠻橫。也就是說,于荀子而言,蠻橫具有特定的品德性51。作為蠻橫體現的品德性,被提出的是“信”與“年夜節”52。“年夜節”作為年夜的節義,與“義”這個儒家的焦點價值相關53。此外,也有人主張霸道實現的“義”與蠻橫實現的“信”之間沒有年夜的區別54。把這一主張的邏輯繼續推下往,就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霸道與蠻橫之間并無質的區別,只要水平的差異,具體而言,即所實現的儒家價值的量多于少的差異55。關于這種闡釋,本節要處理的是荀子能否對蠻橫的品德性予以真正的認可。
對此起首需求檢查對《荀子》的蠻橫采取分歧立場的觀點56。據《仲尼》篇,孔子門下對談起包含齊桓公在內的五霸這件工作自己覺得慚愧57。這跟孟子談及蠻橫時采取果斷反對的態度類似。并且緊接著闡述的是齊桓公的品德缺點。由此可見,《荀子》中也有紛歧致的處所,這跟本文第二節中談到的《論語》的紛歧致相類似。
解釋這個紛歧致的方式有三種。第一,可以把它看作荀子的思惟在評價蠻橫的時候還沒無形成體系58。第二,可以凸起荀子對蠻橫的確定評價,把它懂得為荀子的最終立場。下面討論過的多數既有認識都采取了這個方法,即認為荀子對蠻橫的品德性進行了必定水平的認可。第三,通過凸起荀子對蠻橫的消極評價,可以懂得他最后采取的立場。也就是說,荀子雖然剖析蠻橫的積極面向,但他絕對沒有在品德上認可蠻橫。本文要通過第三種方法闡釋荀子。這是第二節中已經說起的,朱熹闡釋孔子立場的方法。確切而言,朱熹其實是采取荀子的方法來解釋孔子。現在成為爭論點的是以下問題:荀子畢竟能否在必定水平上認可蠻橫的品德性?能否是以構成霸道與蠻橫之間沒有質的區別的觀點?
在處理這個爭論點之前,我們需求追溯荀子若何把霸道與在他本身的三分法中位于下位的強道進行區分。這會給我們認識他對霸道的區分方式帶來主要啟示。在《議兵》篇中,李斯挑釁荀子提出了如下的問題:不以包養網ppt仁義為基礎的秦國若何能長久在戰場上獲勝并擁有世上最強的軍隊,在諸侯之間耀武揚威?59于是,荀子有義務往說明為什么不是霸道而是強道在現實中獲取年夜規模的勝利。對此,荀子絕不猶豫地答覆道:秦國由于不具有“本統”,這導致它擔心全全國聯合起來踐踏本身。也就是說,他認為假如統治不以儒家的價值為最基礎,即便獲得勝利也是暫時的,不克不及長久地持續下往。不僅這般,我們還有需要關注在《強國》篇中荀子對秦國政治情況的評論。荀子援用了如下的典故:“佚而治,約而詳,不煩而功。”并說道,鑒于此,秦國的時政幾乎接近“治之至”60。但緊接著這種確定,他指出秦國的問題,診斷秦國的統治,說道:秦國的統治遠不及霸道,因為它還缺少儒者。
荀子關于強道的立場可以收拾成如下內容:第一,他承認欠亨過霸道,通過強道也可以獲得政治的穩定,也可以在國際上發揮感化。第二,霸道與強道之間存在區別。他把這個區別解釋為能否具備本統。第三,通過這種區別,他明確提出借助力的統治法獲取的結果絕對比不上通過霸道獲取的結果。他尤其對政治的穩定和國際上的影響力這種通過力的統治獲取的結果能否可以長久持續持有懷疑的態度。
荀子對強道的態度跟朱熹對孔子的解釋相當類似。確切地說,在解釋孔子對蠻橫持有曖昧態度時,朱熹采取了與荀子相當類似的立場。但根據已有的對荀子的解釋,荀子在區分霸道與蠻橫的時候反倒不會采用如上的方式,而這是誤解。這是由于沒有準確地掌握荀子通過三分法明確體現出的三個統治方式在質上的區別。本節將在剩下的部門展現,荀子在區分霸道與蠻橫時所采取的方式和他在區分霸道與力的統治方式時采取的方式雷同。
荀子承認通過蠻橫這種非儒家的統治方法能夠穩定政治,并且也可以在國際上發揮感化,他承認這種歷史事實的存在。“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全國,強殆中國。”61荀子把在年齡時代爭奪霸權的統治者,也就是所謂的年齡五霸看作霸者。而談到強道,他則想到戰國時代的統治者,這跟把年齡五霸作為霸者成為對比。同樣地,由于荀子承認年齡五霸獲得了勝利,荀子就有清楚釋的義務。起首,荀子對蠻橫與強道做出了明確的區分。這個區分的重要依據是,蠻橫不會簡單地憑力氣強行,它會尋求與周圍國家共存。荀子把它歸納綜合成“生死繼絕”62。其意思是,把因為蠻夷而沒落的周圍諸侯國保留下來,假如有斷代的國家則幫助他們接續后代63。這種對共存的尋求可以看作是不僅無兼并之心,並且要以競爭國為友,對其諸侯予以敬佩。由此可見,于荀子而言,蠻橫跟強道存在質的區別,是完整分歧的方法。他認為蠻橫能夠獲得勝利的緣由就在此。
荀子的蠻橫的另一特征是,他看到了它極強的內部約束力。在《議兵》篇中,他把它表達為“和齊”64,意思是樹立在和諧的基礎之上的有序狀態。在整部《荀子》中,這種表達重要與蒼生或平易近之間的團結關聯起來應用65。在荀子看來,通過強道無法達到和齊,但與之相反,通過蠻橫就可以達到。
但有關和齊還存在爭論的余地。因為它可以看作霸道與蠻橫共享。這種印象由以下句子惹起:五霸“是皆和齊之兵也,可謂進其域矣”。此中,“其域”指代的內容相當含混。在許多解釋中,它被當作霸道的境界66。依照這個解釋,該句的意思是,因為蠻橫能夠實現和齊,所以值得進進霸道的境界。假如繼續進行解釋,就會得出荀子承認蠻橫的結論67。
但以上解釋存在誤區。這是因為需求把“其域”看作是單純指代這個句子內的“和齊”。這種解釋使這一句跟接下來的句子銜接地加倍天然。“但是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成以王。”在這里,荀子的意思是:五霸的軍隊雖然也跟和齊一樣獲得了內部團結,但由于這個團結不具有本統,是以無法達到王者的境界68。這跟前段的解釋完整相反。在這里,荀子同樣應用了在區分霸道與強道的時候提到的“本統”概念。本統僅屬于霸道,而蠻橫與力的統治統統缺包養感情乏它。
從《議兵》全篇的脈絡上看,本統指的是仁義包養女人。這鄙人面獲得了清楚地體現:“秦之銳士,包養情婦不成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成以敵湯武之仁義。”69此中“節制”指紀律與管束70。湯帝與武王代表的是行使霸道的統治者。這個統治方法被規定為仁義,與具有紀律與管束的蠻橫明確地區分開來。
至此,我們可以進行以下的推論。即便在蠻橫之下,軍隊和蒼生也可以通過借助紀sd包養律的管束,在必定水平上實現和齊,即變得和諧,獲得次序井然地組織。但這樣的團結狀態并沒有通過仁義這種儒家的焦點原則或價值而實現,是以可以說,它跟儒家的團結是紛歧樣的,它們之間存在質的區別,是完整分歧的團結。好比,某一個組織內部存在強無力的紀律,并且成員在彼此之間構成了無法輕易打破的堅定信心。但假如成員間存在強無力的親密關系,并且彼此尊敬,那么這個時候達成的團結狀態就跟以規律與管束為基礎的團結狀態存在質的區別。荀子認為,蠻橫的和齊與霸道的和齊之間恰是存在這種質的區別。不僅這般,在荀子看來,蠻橫的和齊在質上不如霸道的和齊。是以,他認為即使蠻橫能夠實現和齊,也不克不及與霸道相提并論。
即便荀子對霸道與蠻橫進行了明確的區分,但在眾多已有闡釋中,荀子仍被誤解為認可蠻橫的品德性,并是以導向了荀子認可蠻橫的結論。如前所述,傳統的解釋尤其重視霸者擁有的“年夜節”與“信”。但仍需求深度懷疑的是,荀子能否認為蠻橫通過這兩者具備了儒家的本統。
起首,《仲尼》篇中“年夜節”作為霸者齊桓公的特征之一而被說起。“夫齊桓私有全國之年夜節焉,夫孰能亡之。”71楊倞初次將此中的“節”當作是作為儒家本統之一的“義”。楊倞這個最後的解釋似乎對現行的荀子蠻橫論產生了影響。但“節”并紛歧定只可解釋為“義”,好比,也有人把它懂得為機會(opportunities)或關鍵72。假如把它定義為機會,該句就可以解釋為:齊國桓公把握霸權是因為他獲得絕佳的天賜機會,這也是他很難沒落的緣由。而這跟蠻橫的品德性完整無關。假如把這種解釋上的異論考慮在內,那么就無法以該句為根據確定荀子認為蠻橫也在必定水平上以儒家本統為基礎73。
其次,“信”在《王霸》篇提到的“信立而霸”這一句中與蠻橫發生了聯系74。這跟“義立而王”成為對比,如前所述,毫無根據地認為“信”是霸者的主要品德性,并把它看作與儒家的“義”附近的觀點極其廣泛。但僅憑“信”自己并不克不及把它視作儒家本統。這在荀子的以下闡述中獲得了明確地表達:“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全國,不為也。此君義信乎人矣,通于四海,則全國應之如歡。”75也就是說,需求以“義”為基礎才幹獲得儒家尋求的“信”。不僅這般,荀子還明確提到即便不以“義”為基礎也可以構成“信”76。就蠻橫而言,假如執行刑罰的標準明確,那么全國人彼此之間就能構成“信”。這種“信”也與法家的“信”附近77。假如是這樣,那么就并不克不及認為通過蠻橫構成的台灣包養網“信”是使蠻橫變得與霸道附近的原因。
在荀子對管仲的評價中,也可以讀出如上的論調。從荀子的角度看,管仲雖然把政事處理得很好,但因為他沒有達到修禮的境界,所以沒有能夠達成王的業績78。這是因為至高的德有需要傳染感動對方,但管仲對齊桓公的忠并沒有達到傳染感動齊桓公的水平79。此外,《粗略》篇收錄了孔子在同樣的宗旨下提到的話,具體而言,管仲只不過是專心于建功罷了,并沒有專心于仁義,是以不克不及成為皇帝的年夜夫80。對管仲的評價,荀子一向堅持認為管仲沒有所包養條件謂的儒家本統的態度。這與本文第二節中提到的孔子曖昧的態度構成鮮明的對比。
最后需求關注的是,荀子深度懷疑憑借蠻橫獲得的政治勝利與影響力的持續後果。這種懷疑態度在以下句子中展現得極其明確:“國者,巨用之則年夜,小用之則小。綦年夜而王,綦小而亡,小巨分流者存。”81在這里,假如回顧荀子的三分法就可以發現,“小巨分流者”指的是蠻橫,也就是說,他鄙視蠻橫,認為它只能使國家存續。由此深刻下往,荀子還指出霸者最終會遭到威脅或沒落:“閔王毀于包養心得五國,桓公劫于魯莊,無它故焉,非其道而慮之以王也。”82
除此之外,在荀子看來,蠻橫只要在沒有可以與之媲美的競爭對手的時候才可以獲得勝利。由于這種觀點貫穿荀子的整個論述,所以需求謹慎閱讀。“全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蠻橫者也。”83這個主張不難導致如下的誤解:假如現實中不存在真正的王者,或許說,在尋求霸道存在困難時,不如發揮能夠獲取勝利的蠻橫。這是放低姿態與現實進行妥協,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認可蠻橫。但其實,荀子的意思是:只要在沒有王者,或許沒有可以與之競爭的蠻橫的統治者時,蠻橫才可以獲得勝利。簡而言之,蠻橫之所以在史上獲取勝利,只是因為那個時候沒包養網評價有真正的王者。像這樣剖析蠻橫勝利的緣由,并劃清它可以達到的勝利的界線,才是荀子的本意。在荀子說起強道的時候,也有類似的意思:“全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強道者也。”這里,我們不克不及把它解讀成與現實進行妥協,容忍強道。恰是因為這個來由,我們沒有需要把荀子的立場懂得成因為考慮到現實而容忍了蠻橫。
鄙人面的句子中也可以發現同樣的現實剖析:“……非服人之心也,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修戰包養app備,齺然高低信任,而全國莫之敢當。”84這是關于以齊桓公為首的年齡五霸的討論,我們不用要把它解讀為對蠻橫的容忍。與後面的剖析類似,這只是對現實進行的剖析,闡述的是蠻橫只要在王者不存在的現實中才可行的觀點。
以下面的討論為基礎,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荀子區分霸道與蠻橫的方法與他區分霸道與強道的方法雷同。也就是說,他承認蠻橫并不是不成以贏得政治上的穩定,也不是不成以在國際上發揮感化。但即使這般,霸道與蠻橫之間存在質的差異,這個差異由能否以儒家的焦點價值為基礎,好比能否以仁義這種本統為基礎而惹起。恰是這種差異才讓荀子認為蠻橫的政治無法持續下往,蠻橫是以而遭到了荀子的鄙視。總而言之,認為荀子部門承認蠻橫的品德性,借此對蠻橫進行認可的傳統觀點存在相當年夜的問題。
五、荀子在現實中容忍蠻橫嗎?
最后需求檢查的問題是,荀子畢竟能否因為考慮到實現霸道的艱難,而妥協地采取了具有必定優勢的蠻橫?根據今朝的討論,我們很難認為荀子采取了這種態度。這是因為,尋求不以所謂本統為基礎的統治,事實上是荀子對本身焦點立場的放棄。恰是需求在這一點上解讀荀子對本統的討論。荀子一貫認為,需求通過儒家的焦點,也就是通過本統獲取政治的穩定與國際的影響力。
除此之外,荀子并沒有因為蠻橫不單可以把握霸權,並且還可以獲取包含“繼絕生死”在內的結果而對它進行認可。對于荀子來說,主要的是若何獲取這個功績。也就是說,他重視的是這種政治結果的獲取能否以儒家的本質為基礎。此外,即使蠻橫的功績可以與霸道的功績相提并論,但在荀子的角度上看,它在質上是下等的。我們已經在上一節中通過討論“和齊”說明了這一點。也就是說,即使可以通過規律實現蒼生之間的團結,但它也無法與依附仁義的團結相媲美。並且,荀子還懷疑蠻橫獲取的功績能否能夠長久持續,也就是說,他對蠻橫所獲取的政治結果劃清了界線。
可是,《荀子》有一些段落態度比較曖昧,不難惹起誤解,讓讀者誤以為他與現實進行妥協。《王霸》中荀子援用了如下一句話:“(道)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85接著他還提到,在蠻橫中“德”與“義”眇乎小哉86。這些表達仿佛在說雖然蠻橫在必定水平上也擁有儒家的焦點價值,但這只是遭到其他原因的淨化所致。假如采取這種解讀方法的話,就與下面解釋的立場存在明顯區別,具體而言,這跟認為蠻橫最基礎不具有本統的立場判然不同。並且這種解讀留下了妥協的余地,即荀子仿佛在說假如現實中無法達成幻想的儒家的道,不如尋求蠻橫,因為雖然蠻橫并不完善,但還是有一些儒家的原因在此中87。不過反過來,從以上內容也可以解讀出荀子的幻想主義立場,因為荀子強調只要具有純真的本統才幹實現霸道。結合本文的討論,這種幻想主義的解讀跟整個《荀子》的論調加倍相符。
最后,《荀子》中還有較為曖昧的句子:“上可以王,下可以霸。”88這一句子不難讓人誤以為它在展現霸道與蠻橫之間的連續性,也就是說不難把它解讀成荀子主張霸道與蠻橫歸根結底沒有本質的區別89。具體而言,這一句子仿佛在支撐假如在現實中無法尋求霸道,不如尋求蠻橫的妥協的態度。但這是誤解,因為如前所述,荀子明確了霸道與蠻橫之間存在質的區別。從荀子的角度上看,以上的表達需求解讀為,他在正告假如策劃霸道未能勝利,那么不難以蠻橫而告終。換言之,作為儒家無論若何都要尋求霸道,才是荀子所傳達的信息90。從下面的句子中反而很難讀出荀子與現實妥協,且荀子認為可以尋求蠻橫的觀點。在這一點上看,包養價格ptt荀子對現實的認知并不是妥協主義。荀子只是在堅持品德上的幻想主義的同時,富于彈性地接收無法確保它勝利的現實罷了。
注釋
1這樣的孟荀對照在中國思惟相關詞典中大批存在,可以說幾乎成為共識。例如,“王霸”,參見方克立主編《中國哲學年夜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1994年版,第99頁。“王霸之辯”,參見董玉整主編《中國理學年夜辭典》,暨南年夜學出書社1995年版,第67-68頁。并且英美學者的懂得也差未幾。典範例子參見:
Schwartz,BenjaminI.,TheWorldofThoughtinAncientChina,Cambridge,Mass: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5,p.302.
2堅持幻想主義與品德主義的孟子的立場在傳統上被認為是儒家的正統。但在這種立場上,荀子的現實主義與妥協的立場與儒家的幻想有必定距離。但荀子的現實主義妥協也獲得了當代學者的積極評價,具有代表性的是韋政通,他反過來批評孟子因為沉醉于品德判斷,缺少對歷史的判斷。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第113頁。這種對荀子的現實主義的妥協性的積極評價也影響了英美的最新研討結果。典範例子如:
Kim,Sungmoon,BetweenGoodandEvil:Xunzi`sReinterpretationoftheHegemonicRuleasDecentGovernment,Dao:AJournalofComparativePhilosophy12,2013,p.75.
3本文的品德性指的是儒家的焦點價值與原則,例如合適仁義或禮義的價值觀念。
4“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年夜國,以德性仁者王,王不待年夜。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間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孟子引得》,載《哈佛燕京學社引得特刊》,Harvard-Yenchinginstitute1966年版,12/2A/3。本文對《論語》《孟子》以及《荀子》的援用標記參照的是Harvard-Yenchingsinologicalindexseries。三個數字與符號分別是頁碼/篇章/節數,便是引文各個目錄內的頁碼,原文的篇章序號,以及目錄內被援用部門的節數。
5《孟子引得》2/1A/7。
6參考例子如: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Jang,Hyun-Gun(■),■,2014,第78頁。
7有觀點認為荀子繼承了孔子對蠻橫持有的確定立場。如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
8《論語引得》28/14/1,《哈佛燕京學社引得特刊》,Harvard-Yenchinginstitute1966年版。
9《論語引得》28/14/16。
10《論語引得》5/3/22。
11可參照的例子如:王君南《霸》,載孔范今等主編《孔子文明年夜典》,中國書店1994年版,第384-385頁。
12“蓋管仲雖未得為仁人,而其利澤及人,則有仁之功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53頁。
13朱熹把它視作“詭遇”,解釋為立下“功”。即把它懂得為通過不正當的手腕實現目標。“蓋世方以詭遇為功,而不知為之范,則不悟其小宜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68頁。
14朱熹的解釋還有一點與荀子的解釋類似。針對孔子對管仲懷抱小且不知禮的批評,朱熹通過援用蘇軾給出了如下解釋:齊桓公雖然在管仲的協助下成為了霸者,但因為他根子單薄,無法在本身與管仲都往世之后把霸權長久維持下往。“管仲三歸反坫,桓公內嬖六人,而霸全國,其本固已淺矣。管仲逝世,桓公薨,全國不復宗齊。”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67頁。這是在貶低沒有依據儒家原則的統治方法,即便獲得勝利,也只能持續一時,不久就會衰敗。這也跟荀子的闡釋有類似之處。荀子的闡釋將在第四節處理。
15《荀子引得》64/17/43。
16Schwartz,BenjaminI.,TheWorldofThoughtinAncientChina,Cambridge,Mass: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5.此外這個闡釋也在韓國學者中出現。例如可參考Kim,Chul-Wun■第163頁。
17這是韓國學者Kim,Hak-Ju(■)的觀點,他執筆的荀子的韓文譯著在韓國學界頗具影響力。■,2001,■第215頁。
18“國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張覺:《商君書全譯》,貴州國民出書社1993年版,第255頁。
19“國無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平易近使以刑必勇,勇平易近使以賞則逝世。怯平易近勇,勇平易近逝世,國無敵者強,強必王。貧者使以刑則富,富者使以賞則貧。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賞一,強國刑七賞三,削國刑五賞五。”張覺:《商君書全譯》,第55頁。“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張覺:《商君書全譯》,第70頁。
20“法任而國治矣。”張覺:《商君書全譯》,第254頁。
21“故三王以義親,五霸以法正諸侯,皆非私全國之利也,為全國治全國。”張覺:《商君書全譯》,第156頁。這一句收錄于《修權》篇,在這里商鞅承認統治全國的方法不是法,而是以義為基礎的霸道。可是由于能夠實現霸道的人只要堯帝,于是出于現實的考慮,他最后主張需求進行以法為基礎的統治。據史書,商鞅進行游說時對秦孝公說道,統治需求放棄霸道采用蠻橫。具體而言,據《史記》的《商鞅列傳》,商鞅聽到秦國孝公到處找人才的新聞,往說服他。起首,商鞅談到了商周時期以德為中間的霸道政治,但未能獲得秦孝公的關注。接著,商鞅通過討論年齡五霸,勝利吸引秦孝公,在接下來的會談中商鞅則通過說起強國之策最終捕獲了秦孝公的心。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228頁。
22例如也有簡單地把三者對比為孟子尊王抑霸,商鞅尊霸抑王,荀子王霸并重。參見方克立主編《中國哲學年夜辭典》。在這一結構中荀子有充足的余地被推論為像商鞅一樣接收力的統治。
23參見《荀子引得》27/9/39。
24“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奪之人者臣諸侯,奪之與者友諸侯,奪之地者敵諸侯。臣諸侯者王,友諸侯者霸,敵諸侯者危。用強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戰,而我以力勝之也,則傷人之平易近必甚矣。”《荀子引得》27/9/30-2。這種三分法在《議兵》篇與《強國》篇中也有。“隆禮效功,上也;重祿貴節,次也;上功賤節,下也。”《荀子引得》54/15/23,還有《荀子引得》58/16/5。
25《荀子引得》54/15/36。
26《荀子引得》55/15/45,齊國桓公、晉國文公、楚國莊王、吳國王闔閭,還有越國王勾踐是荀子認為的年齡五霸。
27《議兵》篇的內容仿佛是在讀完《商君書》后敘述的一樣,貫穿了商鞅思惟的焦點。典範例子有:重視勢,以便戰略性地運用在各種政治環境中構成的氣力形勢,獲得有利的政治結果;蒼生對利的尋求只能通過國家層面的賞罰體系實現。這些觀點都與《商君書》的焦點思惟精確地吻合。關于《商君書》的勢概包養網站念與它在荀子思惟中的對比,參考Kim,Doil■。此外,《議兵》篇還直接提到了商鞅的名字衛鞅,表白這一篇明確地將商鞅的思惟,也就是法家思惟考慮在內。
28《荀子引得》54/15/32。
29“常人之動也,為賞慶為之,則見害傷焉止矣。故賞慶刑罰勢詐缺乏以盡人之力,致人之逝世。”《荀子引得》57/15/91。
30“掎契司詐,權謀傾覆,不免難免盜兵短期包養也。”《荀子引得》55/15/44。
31“力術止,義術行。”《荀子引得》60/16/49。
32“故曰正人以德,君子以力。力者,德之役也。”《荀子引得》33/10/37。
33“故曰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貧。古今一也。”《荀子引得》58/15/112。
34“勉之以慶賞,懲之以刑罰……才行反時者逝世無赦。”《荀子引得》26/9/4-26/9/6。
35“故圣人化性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式。然則禮義法式者,是圣人之所生也。”《荀子引得》87/23/28。這里用了包養意思“法式”而不是“法”。是以在這里荀子旨在表達的與其說是成文的法,不如說是廣義上的典范。但即使這般,在荀子的立場上,樹立在禮義的基礎之上的法,即作為典范的法也包括成文的法。在這一點上,從以上引文中可以得出荀子認為法終究以禮義為基礎的觀點。并且典范這個義項也是商鞅這種法家應包養平台用的“法”的本義。
36“故非禮,是無法也。”《荀子引得》5/2/39。
37“正人者,法之原也。故有正人,則法雖省,足以徧矣,無正人,則法雖具,掉先后之施,不克不及應事之變,足以亂矣。”《荀子引得》44/12/2。
38“正人者,治之原也。”《荀子引得》44/12/11。
39“故鄉之與人也,道之與法也者,國家之本作也,正人也者,道法之總要也,不成少頃曠也。”《荀子引得》52/14/11。
40“臨事接平易近,而以義變應,寬裕而多容,恭順以先之,政之始也。然后中和察斷以輔之,政之隆也。然后進退誅賞之,政之終也。”《荀子引得》52/14/17。
41這是韋政通的見解。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第24頁。
42“故上好禮義,尙賢使能,無貪利之心,則下亦將綦辭讓,致忠信,而謹于臣子矣。……故賞不消而平易近勸,罰不消而平易近服。”《荀子引得》44/12/12-4。
43“正人者,法之原也。故有正人,則法雖省,足以徧矣,無正人,則法雖具,掉先后之施,不克不及應事之變,足以亂矣。”《荀子引得》44/12/2。
44“禮樂則修,分義則明,舉錯則時,愛利則形,蒼生貴之如帝,高之如天,親之如怙恃,畏之如神明。故賞不消而平易近勸,罰不消而威行,夫是之謂品德之威。”《荀子引得》58-9/16/6-8。
45“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蒼生則必以法數制之。”《荀子引得》32/10/18。
46“刑政平而蒼生歸之,禮義備而正人歸包養違法之。”《荀子引得》52/14/6。
47“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正人犯義,君子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孟子引得》28/4A/15。
48“仁則榮,不仁則辱;今惡辱而居不仁,是猶惡濕而居下也。如惡之,莫如貴德而尊士,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國家閑暇,及是時,明其政刑。雖年夜國,必畏之矣。”《孟子引得》12/2A/4。
49“王如施暴政于平易近,省刑罰。”《孟子引得》2/1A/5。
50“故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謹擇也,仁人之所務白也。”《荀子引得》37/11/3。
51品德性一詞在本文中不僅僅是用來表達仁義、禮義等儒家焦點價值的詞,還是表達遭到儒家重視的多種價值的總括性詞匯。
52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第114頁。
53這是楊倞的解釋。王先謙:《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06頁。
54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第116頁。
55韋政通的解釋大要可以懂得成在以下主旨下進行。在討論荀子的時候,他主張霸道與蠻橫的距離并不遙遠。韋政通:《荀子與現代哲學》,第116頁。Yun,Mu-Hak(■)也認為荀子將蠻橫作為另一個統一全國的方式而認可。■2004,第159頁。Um,Yun-Suk(■)的以下論文也提出了雷同的解釋。■56■2014。風趣的是,雷同的邏輯也可以在以董仲舒為中間的漢代儒學家當中發現。董仲舒甚至認為因為霸道與蠻橫都以仁為根據,在本質上不存在質的區別。關于這個觀點參考:
HiharaToshikuni,“KandaiShisonoKenkyu(漢代思惟の研討)”(Tokyo:Kenbunshuppan,1986)。本文參考的是韓譯本。■2013,■第223頁。
56Knoblock,John,Xunzi:ATransla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Vol.1,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88,pp.12-13.
57《荀子引得》17/7/54。
58例如也有把看似相對的兩個態度解釋為荀子對事實上屬于分歧時代的統治者進行了分歧評價。據此,對于蠻橫的積極評價夸年夜了年齡時代初次出現的蠻橫政治的積極面向,而消極的評價則是荀子批評他所生涯的戰國時代政治情況荒誕至極,連年齡時代的蠻橫政治的標準都無法達到。可參考Twiss,SumnerB.,Chan,Jonathan,“TheClassicalConfucianPositionontheLegitimateU搜索引擎優化fMilitaryForce”,JournalofReligiousEthics,40,2012,p.453。在這個立場上,荀子只是在技術上并沒無形成體系,不克不及說他自相牴觸。
59“李斯問孫卿子曰秦四世有勝,兵強海內,威行諸侯,非以仁義為之包養網心得也,以便從事罷了。”《荀子引得》56/15/72。
60“故曰,佚而治,約而詳,不煩而功,治之至也,秦類之矣。”《荀子引得》61/16/67。
61“故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全國,強殆中國,無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謂信立而霸也。”《荀子引得》38/11/19。
62“生死繼絕,衛弱禁暴,而無兼并之心,則諸侯親之矣。修友敵之道以敬接諸侯,則諸侯說之矣。”《荀子引得》27/9/40。
63生死指的是衛國因狄滅亡時齊桓公從頭確立封地,繼絕指的是魯國斷代時齊桓公幫助他們接代的工作。參見王天海《荀子校釋》,上海古籍出書社2005年版,第362頁。《論語》中有與繼絕生死類似的表達“興滅國,繼絕世”。《論語引得》41/20/1。《論語》中的描寫指的是行使霸道的王子們,也就是所謂二帝三王的業績。與此相反,荀子應用類似的表達承認了霸者的業績能和他們相提并論。Toshikuni也認為《年齡公羊傳》中重要提到齊桓公的業績。■,■,2013,■第230-231頁。
64“故齊之田單,楚之莊蹻,秦之衛鞅,燕之繆蟣,是皆世俗所謂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強弱,則未有以相君也。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齊也,掎契司詐,權謀傾覆,不免難免盜兵也。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和齊之兵也,包養金額可謂進其域矣,但是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成以王,是強弱之效也。”《荀子引得》55/15/44-45。
65“和齊蒼生。”《荀子引得》33/10/44。“平易近和齊則兵勁城固。”《荀子引得》76/20/16。
66張覺:《荀子譯注》,上海古籍出書社1995年版,第306頁。Kim,Hak-Ju■第427頁。
Knoblock,John,Xunzi:ATransla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p.225。
67其實已有解釋對此并沒有給予較多關注。
68與此類似的注解有:熊公哲《荀子今注今釋》,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293頁。并且Knoblock也提出了這般解釋的能夠性。
Knoblock,John,Xunzi:ATransla包養網ppt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p.225。
69“秦之銳士,不成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成以敵湯武之仁義。”《荀子引得》54/15/36。
70參見張覺《荀子譯注》,第305頁。
71《荀子引得》18/7/5。
72Knoblock把它解釋為opportunities。
73以下句子也發生了同樣的爭論:“隆禮效功,上也;重祿貴節,次也;上功賤節,下也。是強弱之凡也。”《荀子引得》54/15/23。假如把這個句子聯系到荀子的霸道、蠻橫、強道的三分法,就可以把“貴節”,即重視“節”作為蠻橫的特征。楊倞把這里的“節”解釋為了“忠義”。但這里的“節”,也需求解釋得和已有的注解紛歧樣。王天海把它解釋成了“操守”(操行節操)。王天海:《荀子校釋》,第609頁。張覺把它解釋包養網單次為了“氣節”(操行節操)。張覺:《荀子譯注》,第303頁。Knoblock則把它解釋為了discipline或regulationKnoblock,John,Xunzi:ATransla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p.224。假如把這些注釋考慮進往,就很難認為下面的“節”與“義”這個儒家的焦點價值直接發生聯系。
74“義立而王,信立而霸。”《荀子引得》37/11/4,同樣可以參考《荀子引得》38/11/19。
75《荀子引得》20/8/20。
76“刑賞已諾信乎全國矣。”《荀子引得》38/11/14。
77在這種宗旨下,商鞅對“信”予以重視。“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凡賞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張覺:《商君書全譯》,第153頁。
78“子產取平易近者也,未及為政也。管仲為政者也,未及修禮也。故修禮者王,為政者強,取平易近者安,聚斂者亡。”《荀子引得》27/9/26。
79“有年夜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國賊者。以德覆君而化之,年夜甜心花園忠也。以德調君而輔之,次忠也。所以諫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榮辱,不恤國之臧否,偷合茍容以持祿養交罷了耳,國賊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謂年夜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謂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謂下忠矣。若曹觸龍之于紂者,可謂國賊矣。”包養站長《荀子引得》51/13/36。
80“子謂子家駒續然年夜夫,不如晏子。晏子功用之臣也,不如子產,子產惠人也,不如管仲。管仲之為人,力功不力義,力知不力仁,野人也,不成為皇帝年夜夫。”《荀子引得》98/27/59。
81《荀子引得》39/11/38。
82《荀子引得》27/9/44。
83《荀子引得》27/9/43與27/9/38-39。
84“……非服人之心也,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修戰備,齺然高低信任,而全國莫之敢當。故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全國,強殆中國,無它故焉,略信也。”《荀子引得》38/11/19。
85“故曰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此之謂也。”《荀子引得》39/11/42。
86“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但是全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乎全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荀子引得》38/11/14。
87這種解讀方法與漢代學者類似,他們也認為王與霸只是在水平上分歧罷了。
88參見《荀子引得》42/11/103與44/12/5。
89事實上,同樣的表達方法在漢代就被這般懂得。詳細內容參見■,2013,■第222-223頁。
90這種邏輯很有能夠存在于漢代。《承平御覽·敘皇王下》中有如下句子:“桓譚新論曰,儒者或謂,圖王不成其弊可以霸。”參見■,2013,■第222頁。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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